低空空域改革解放低空新质生产力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而改革创新是解放生产力的主要手段。近期密集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等系列文件,正是解放低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
我国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深化始于2010年,改革的背景是低空空域管理与通用航空用户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表现为飞行审批周期长、部门多、层级高,主要原因是缺少适合通用航空使用的非管制空域、缺少军民航不同用户空域使用矛盾的协调机制、缺少低空飞行基础服务资料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根本原因是空域权属不清、性质不明。
针对这些问题,吸收前期3轮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目前“空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已经明确,具体改革思路包括(见表1):分类方面,参考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和标准划分非管制空域,同时通过动态调整空域等级、类型提高使用效率;体制方面,通过集中统管、管用分离理顺权属;机制方面,明确用户使用G、W空域无需申请仅需报备;手段方面,通过电子方式便利用户;服务保障方面,又各层级分工负责推进建设。特别的,将通过实施空域运行和效益评估,建立考核监督。
应该说,这些改革思路是直面问题、精准发力。待相关的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陆续发布生效后,低空飞行将获得很大程度的解放。此外,安全管理特别是安全责任界定方面仍存在不少束缚低空经济发展的因素,后续笔者将另文探讨。
新中国70多年的风雨历程已经证明,“管”能够集中力量办成大事,“放”则国富民强山河锦绣。在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建设是不变的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只有通过持续改革创新解放新质生产力,才能培育低空经济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国民经济再创辉煌。